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二级。

46.1   一级资质标准

46.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0亿元以上。

46.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海洋油气(或

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0人。

46.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中型海洋石油工程3项,工程质量合格。

46.1.4  技术装备

      具有 下列技术装备:

     (1)4000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2)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400吨以上全旋转式或800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3)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75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46.2  二级资质标准

46.2.1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46.2.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 )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 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46.2.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1项技术装备:

     (1)2000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4)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200吨以上全旋转式或400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5)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50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46.3  承包工程范围

46.3.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海洋石油工程和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维修、改造等。

46.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项目投资额8亿元以下海洋油气开发工程或3亿元以下海底管道工程,以及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维修、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