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

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台湾地区具体事宜另行制定。

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注册和执业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 报名时间 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从2015年3月份开始。各地报名时间有所不同,具体报名时间以各地区考试公告为准。

◇ 考试时间 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为5月23日~24日。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5年5月23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015年5月24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考试科目

考试设4个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现在更名为:《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考试大纲

《2012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编写)